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一套关于离婚赔偿的规矩。当要拿到离婚赔偿,得满足下面这些条件才行。
其一,必须存在一方犯法定错误的情况。像那种在婚姻内和别人结婚(重婚),或者和别人长期住一起(与他人同居),还有动手打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好好对待家人甚至不管家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这些行为都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要忠诚、互相尊重等原则,给没犯错的那方带来了伤害。
其二,提出赔偿的一方得是没犯错的。要是夫妻双方都有法定的错误行为,那谁都别想拿到离婚赔偿,只有没犯错的一方才有资格提。
其三,得是因为犯错那一方的行为,才导致了离婚。也就是说,错误行为和离婚之间得有直接关系。要是虽然有错误行为,但两人没离婚,没犯错的一方也不能专门去起诉要离婚赔偿。
其四,没犯错的一方得有实际的损失。这损失分两种,一种是物质上的,比如因为被家暴去看病花的钱、耽误工作少赚的钱;另一种是精神上的痛苦,因为对方犯错,自己心里难受。
要是满足了上面这些条件,没犯错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就能向犯错的一方要赔偿。具体赔多少,会综合考虑错误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后果、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定。
法律建议:如果觉得自己符合离婚赔偿的条件,要及时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以便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