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法律是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在特定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申请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
这里说的特定情况有好几种。第一种是重婚,也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还和别人以夫妻的身份一起生活,这明显是对婚姻的不忠诚。第二种是和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虽然没以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第三种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之间动手打人、捆绑、残害、限制自由,还有经常骂人、恐吓,这些对身体和精神的侵害都算。第四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严重违背了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最后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得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要是无过错方想提出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一起提出来。如果被告不想离婚,也不打算根据这个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要是选择协议离婚,只要没明确表示放弃赔偿请求,办完离婚登记手续后,也能向法院提出。不过要注意,协议离婚有一年的时间限制。
给大家的建议是,在婚姻里遇到这些法定过错情形,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样在申请赔偿的时候,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