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财产,另一方之后发现了,是能够通过打官司来追回自己应得的那份财产的。法律规定了,这种诉讼有三年的时效,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那天开始算。
这三年的时间意味着什么呢?要是离婚后你发现对方有偷偷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债务想占你财产的行为,那你得在发现的第二天开始算的三年内,到法院去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要是超过了这三年才去起诉,而对方又拿诉讼时效来反驳你,法院查下来也没有能让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理由,那你可能就没办法打赢官司了。
不过呢,法律也会保护咱的合法权益。要是在这三年里有一些法定的能让时效暂停或者重新计算的情况,时效就会有变化。比如说你向对方提出要重新分割财产,或者对方答应给你补偿,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事情发生那一刻起,三年时效就得重新开始算了。
所以啊,要是遇到离婚时对方隐瞒财产的事儿,你得赶紧收集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这些都留好。然后在法律规定的三年时效里,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