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诉讼时效通常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能推断自己权利受损,同时也知道侵权人是谁的时候开始算。这里的“知道”,就是权利人清楚明白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应当知道”是法律上的一种推断,按照普通人的认知和实际情况,权利人在当时就应该能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
举个例子,要是身体受伤了,一般从受伤那一刻起,权利人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损了。但有些侵权行为比较隐蔽,比如产品质量有问题,造成了潜在损害,可能要等损害结果真正出现了,才会认为权利人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不过要注意,从权利实际受到损害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就不再提供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另外,在一些特殊的侵权领域,法律可能会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特别的规定。这时候,就得优先按照特别规定来。就像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里,可能有更利于保护受害人权益的起算规则。所以,权利人得时刻留意自己的权利状态,在诉讼时效内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