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还住在一起的情况不少见,这时候双方签的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得满足一些条件才行。
按照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得行为人有相应的办事能力,说的是真心话,而且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对着干,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就离婚后同居时签的协议来说,如果是双方真心想这么约定,没有谁骗谁、强迫谁,内容不违反法律,也不违背大家认可的道德风俗,像财产怎么分、孩子谁来养这些约定,通常是有效的,能得到法律保护。
可要是协议里有违反法律的内容,那就不行了。举例说,约定限制一方重新结婚的权利,或者是用看似合理的方式去掩盖不正当的目的,又或者做出违背道德的事儿,这样的协议就是废纸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要是签协议的时候存在重大误解,或者协议明显不公平,让一方吃了大亏,那吃亏的人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把这个协议撤销。
所以呢,离婚后同居签的协议有没有效,得仔仔细细看看具体写了啥,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实用的法律建议就是,签协议前最好了解下法律规定,也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确保协议合法有效,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