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传播权是包含在著作权范围内的。按照法律规定,要是有人侵犯了著作权,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侵权人是谁开始,有三年的诉讼时效。
在这三年里,要是著作权人发现自己的网络信息传播权被侵犯了,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侵权的人承担一些民事责任,像停止继续侵权、消除不好的影响、赔礼道歉,还有赔偿损失等。不过,如果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而且在起诉的时候侵权行为还在继续,只要还在著作权的保护期内,法院还是会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时,是从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那天往前推三年来算的。
这里要提醒大家,很多人可能以为过了三年就不能维权了,其实只要侵权还在持续,还是可以要求停止侵权的。要是发现自己的网络信息传播权被侵犯了,一定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侵权的网页截图、聊天记录等。并且要在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内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