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路上突发心脏病死亡,大多无法被认定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遭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了伤,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显然,下班路上突发心脏病死亡不在此列。
此外,有一种情形可视同工伤,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但下班路上并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下班时突发心脏病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不过,工伤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要是家属对能否认定工伤存在疑问,可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他们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来认定。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还能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