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30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得看具体情况再判定。按照咱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借着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给自己用,干些非法的事儿,或者挪用数额比较大的公款去搞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都不还,那可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了。
要是挪用公款给自己用,去进行非法活动,只要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就得被追究刑事责任;要是挪用公款搞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也会被追究。像挪用30万公款,如果是拿去干非法的事儿,这就算“数额巨大”了,会被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用于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没还,就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实际的司法量刑当中,法院会综合好多情况来考虑,比如说挪用的时间长短、钱有没有还回去、有没有造成损失等等。要是挪用公款之后能及时还上,也没造成啥重大损失,那处罚可能会轻一些;但要是把公款拿去干特别严重的违法犯罪的事儿,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那处罚肯定就会重一些。
给大家提个醒,国家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守法律,别去碰挪用公款这条红线。要是不小心犯了事儿,也得赶紧把钱还上,尽量减少损失,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