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后按公司章程约定稀释财产权通常是可行的,但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属于公司的自治规则,股东要遵守章程规定。如果章程对收购后财产权稀释有明确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及他人合法权益,那么这个约定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实际操作中,财产权稀释可能会让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像影响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等。要是稀释财产权的约定不合理,或者损害了部分股东权益,受损害的股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公司作出涉及财产权稀释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时,要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经法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
总之,收购后按公司章程约定稀释财产权有可行的法律空间。但要保证约定合法合规,程序正当,这样才能避免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