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定作人有没有过错时,得把好多因素合到一块儿去考虑。
1、先看看定作的事情本身是不是有问题。要是定作的东西或者事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或者有可能侵犯到别人的合法权益,那基本就能认定定作人有过错。就拿定作危险化学品来说,定作人要是没有按照规定拿到相应的资质,也没经过审批,那肯定就存在定作方面的过错。
2、再瞧瞧定作人在指示上有没有毛病。如果定作人给承揽人下的指示是错的,让承揽人受了损失,或者害别人遭了殃,那定作人就得担责任。正常来讲,承揽人用科学的办法施工是能避开伤害的,可要是定作人非得让承揽人用有安全隐患的方法操作,结果出了事,那定作人就有指示上的过错。
3、还得琢磨琢磨选任承揽人方面的事儿。定作人在选承揽人的时候,得看看人家有没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要是选了个没资格或者技术不行的承揽人来干特定的活儿,最后出了损害,那定作人就有选任上的过错。比如说建筑工程是需要专业资质的,定作人却选了个没资质的施工队伍,结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或者闹了安全事故,那定作人就是选任不当。
一般就按照上面这些标准,再结合民事法律里的过错责任、因果关系这些原则,综合起来判断,就能确定定作人在具体案子里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