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没签租赁合同,租客既不给房租又不搬离的情况,咱们可以这么处理。
没签书面合同,不代表就不受法律管,双方也会形成事实租赁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租赁期超过六个月,就得签书面合同。没签书面合同,又搞不清租赁期限的,就当成不定期租赁。这时候房东能随时解除合同,不过要提前一段时间跟租客说。
房东先去和租客聊聊这个事儿,用书面材料或者发短信都行,明确告诉租客在一定时间内把拖欠的房租交上,然后搬离房子,还得说明不这么做的后果。如果租客没在规定时间内付房租、搬离,房东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打官司得准备好证据,像租金支付记录、和租客的聊天记录,还有能证明房子确实是租客住着的材料,有了这些就能证明存在租赁关系,也能证明租客确实欠着房租。法院受理后,会看看双方拿出来的证据,然后做出判决。要是判了租客交房租、搬离,可租客就是不照办,房东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候法院会让租客搬出去,还会让他把欠的房租补上。
给大家提个醒,以后租房最好签书面合同,很多事儿在合同里写清楚,出了问题也能更好解决。要是没签合同出问题了,也别慌,按法律规定的流程走,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