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说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要是分公司引发了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在确定刑事管辖时,通常和总公司适用一样的规则。一般会根据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等来确定管辖。要是犯罪行为发生在分公司所在地,当地的司法机关一般就有管辖权;要是犯罪结果主要影响到了总公司所在地,那总公司所在地的司法机关也可能有管辖权。
再看子公司,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刑事管辖相对更清晰。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要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审判更合适,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如果是子公司实施了犯罪,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就有管辖权;要是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等犯了罪,其居住地的司法机关也可能有管辖权。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好几个司法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情况。这时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来管辖;必要的时候,也能移送给主要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要是司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有争议,得先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由它们共同的上级司法机关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