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给自己交保证金能不能行,得看实际的情况。在刑事诉讼里,涉及取保候审时会用到保证金。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家属、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把保证金交到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这么做是为了让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刑事诉讼能顺利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不允许自己给自己缴纳保证金。虽然从表面看,是为自己的取保候审提供担保,但缴纳主体可以是其他人。要是自己给自己交,就没办法起到担保和约束的作用。
2、在民事交易等场景,像合同履行保证金,如果合同双方有相关约定,而且这个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那当事人自己把钱存到指定账户当作保证金是可以的。只要双方都认可这种方式,保证金缴纳之后,就能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总之,不能简单说自己给自己缴纳保证金是行还是不行,得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和相关规定,来判断这么做有没有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