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借钱不还的民间借贷纠纷时,当事人本人不是必须得亲自到场。
在民事诉讼里,当事人有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帮自己进行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委托一到两个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能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还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要是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不用到场参与整个诉讼过程。诉讼代理人会代表当事人去立案、参加庭审,陈述案件事实、提交证据、进行辩论。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法院觉得有必要,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那当事人就得去。另外像离婚这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即便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除了不能表达意思的,本人还是应该出庭。实在因为特殊情况没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不过民间借贷纠纷不涉及人身关系,通常委托了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用出庭。但话说回来,为了能把案件细节说得更清楚明白,还是建议当事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