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责任对半时,修车费用分摊方式如下:
若双方都买了交强险,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修车费,该限额是有限的。交强险赔完还有剩余,就按双方各50%的责任比例分摊。比如,一方车辆修车费A元,另一方B元,双方交强险先理赔。若A元超出己方交强险赔偿部分是a,B元超出部分是b,一方要支付给另一方的费用是0.5b - 0.5a,结果为正就支付,为负就收取。
若一方没买交强险,未买的一方要先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承担对方修车费,超出部分再按50%的责任比例分摊。
要是事故双方不是机动车,或者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情况不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出事故,通常同等责任下,机动车赔偿比例要高些,可能承担60% - 70%。其他非交通事故导致的双方责任对半的财产损害,直接按各50%承担修车费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