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专利从属权利要求是否侵权,一般有下面几种方法。
先说全面覆盖原则。按照这个原则,被控侵权的技术方案得涵盖专利从属权利要求里的每一个技术特征。如果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和专利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一模一样,或者虽然有些小差别,但不影响实际的功能和效果,那也能认定符合这一原则,也就是构成侵权了。
接着是等同原则。要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里有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和专利从属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一样,不过它们用的手段基本相同,实现的功能也差不多,达到的效果也类似,而且这个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侵权发生时不用经过创造性的思考就能想到这种替换,那就可以认定构成等同侵权。
还有禁止反悔原则。在申请和审查专利的时候,专利权人要是对权利要求做了缩小范围的修改,或者放弃了某些技术方案,那么在判定侵权的时候,就不能再把放弃的内容算到保护范围内,这也是为了限制等同原则的使用。
判定的时候,要按照顺序考虑这些原则。要是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符合这些原则的条件,通常就可以判定它在专利从属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就是构成侵权了。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判定过程很复杂,还得综合考虑很多因素。要是拿不准,还可以找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做技术对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