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有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申请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诉前保全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若不立即申请保全,当事人合法权益会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比如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迹象,后续判决可能无法执行。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当事人可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保全措施。但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要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然法院会解除保全。
诉讼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要是在诉讼期间,发现对方有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行为,当事人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通常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必要时法院也会依职权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要是情况紧急并且有证据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等,适合选择诉前保全;要是在诉讼中发现需要保全的情况,及时申请诉讼保全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