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时,应付账款作为破产企业的债务,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第一步是申报债权。债权人要在法院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的具体数额,以及这笔债权有没有财产担保,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据。要是应付账款还没到还款期限,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这笔账款就会被当作到期处理。如果应付账款是附带利息的,从破产申请受理这天开始,就不再计算利息了。
之后,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给债权人会议进行核查。如果债权人都没有异议,就会由法院裁定确认债权。
到了财产分配阶段,破产财产会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下面的顺序进行清偿:第一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等;第二是破产企业欠缴的除前面所说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应付账款一般就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是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那就按照比例来分配。
最后,破产程序结束后,如果发现还有可以用于分配的财产,并且还在法定的追加分配期间内,应付账款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参与追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