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后被二次传唤,不一定就会被逮捕。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得遵守规定,并且要保证随传随到。
司法机关二次传唤当事人,可能是为了深入调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也可能是想听听当事人的陈述。
而逮捕是有法定条件的,只有在有证据能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足以避免发生法定社会危险性时,才会实施逮捕。
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在这期间老老实实遵守规定,比如不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那么仅仅是二次传唤,不太可能导致被逮捕。
但要是司法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掌握了新的有力证据,觉得符合逮捕条件;或者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规定,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之类的,那被依法决定逮捕的可能性就很大了。所以,被二次传唤不用过度恐慌,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要遵守好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