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阶段要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得按法定流程来。重要的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判断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而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那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2、申请追加时,要向执行法院交书面申请,还得拿出证据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像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家庭消费记录这些都能作为证据,用来证明这笔债务的用途,以及夫妻双方是不是都有这个意思。
3、法院接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一般先看看书面材料,如果发现事实不太清楚、证据不太够,可能就会组织听证。双方当事人能在听证的时候说明自己的想法,拿出证据。
4、要是法院审查完觉得符合追加条件,就会裁定把被执行人配偶追加进去,并且对其财产进行执行;要是不符合条件,申请就会被驳回。要是当事人对裁定不满意,可以在裁定送达后的十五天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通过打官司进一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