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能不能成立,得看具体是啥类型的案子,还有实际的情况。
先说说民事案件,如果有人去法院起诉,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像原告得和这个案子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得明确告的是谁,得清楚说出自己的诉求以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而且这个案子得是受诉法院能管的,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后,要是被告给原告钱赔偿,双方要是达成了和解,原告也去法院撤了诉,那这个案子就撤销了。但要是原告不撤诉,那立案还是有效的,法院会接着把这个案子审完。
再看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是发现了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民去报案、控告、举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刑事诉讼是国家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就算被告给被害人赔了钱,一般情况下,这个刑事立案也不会因为当事人之间和解就撤销。不过,要是被告积极赔偿,在后面判刑的时候,法官会把这个当成一个从轻处罚的情节来考虑。
所以,在立案期间被告给钱,通常不会影响立案的成立。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撤案条件时,立案才会被撤销。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民事案件里原告要考虑清楚是否撤诉;刑事案件中被告积极赔偿争取从轻处罚,被害人也可以合理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