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要是当事人的权利被侵害了,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去提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这个时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
工伤认定之后,会有一系列问题,像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停工留薪期、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从治疗结束,到确定劳动能力等级,再到向单位索赔工伤保险待遇,要是在这些过程中,你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比如单位拒绝支付该给你的待遇,或者对赔偿金额有了争议,只要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益受损,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
不过,仲裁时效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是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答应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的时候开始,仲裁时效就重新计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没办法在规定的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了,仲裁时效接着继续计算。所以大家要留意这些时效的变化,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