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起诉合同无效被法院驳回了,一般是能再去起诉撤销合同的。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是两回事,它们适用的情况和产生的法律后果都不一样。
合同无效,就是说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里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等,这种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而合同可撤销,是指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显失公平等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当事人能行使撤销权,让合同的效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起诉合同无效被驳回,这说明法院觉得这个合同不存在导致无效的法定情形,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况。所以,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合同有可撤销的法定事由,当事人在除斥期间内是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的。
这里得提醒大家,要特别留意除斥期间。要是因为重大误解,当事人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其他情况,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超过了这个除斥期间,撤销权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