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他人信息千条的行为在法律上可不是小事,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来处理。这个罪就是说,如果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把公民个人信息卖给别人或者提供给他人,严重的话,那就要坐三年以下的牢或者被拘留,还会被罚款,罚款可以和坐牢一起判,也可以单罚。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就得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而且肯定要罚款。
有相关的法律解释说明了啥情况算“情节严重”。要是非法拿到、卖掉或者提供行踪轨迹、通信内容这些信息有五十条以上;或者像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这类可能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信息有五百条以上;还有除了前面两类以外的其他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五千条以上,这些都算“情节严重”。如果买卖的这一千条信息属于前面两类,那就可能够得上“情节严重”了;要是属于第三类,那暂时还没达到这个标准。
另外,如果之前因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刑事处罚过,或者在两年内被行政处罚过,又干起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事;或者因为这事儿让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甚至被绑架;又或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这些情况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所以,最终给这种买卖信息的行为定刑,得综合实际的情况,看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到底有多大。要是有人不小心涉及到这类事儿,一定要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宽处理。要是发现身边有这种买卖他人信息的事,也要及时举报,一起维护大家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