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赔偿处理要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赔偿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交强险有分项赔偿限额,对医疗费用、财产损失和伤残赔偿等有明确规定。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的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分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通常承担超过交强险部分损失的70% - 90%,对方承担剩余部分,具体比例依实际情况和当地司法实践确定。
若对方车辆有商业三者险,对方应承担的部分,先由商业三者险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赔偿,仍不足的,由对方个人赔偿。
自己的损失先由对方赔偿,剩余部分自行承担;对方的损失,按责任比例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等。
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和对方及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