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到了和员工约定发工资的日子却没发,这基本就算是欠薪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得用货币形式每个月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不能随便扣工资,也不能无缘无故拖欠工资。要是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好了发工资的时间,那就得按约定给员工发钱。
2、要是单位到了约定时间没发工资,又没有合理的理由,那就算是拖欠工资。不过呢,有些特殊情况不算无故拖欠。比如说遇到自然灾害、战争这些不可抗力的事儿,或者单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开,在和单位工会商量好之后,可以暂时晚点儿给员工发工资,但这得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3、要是劳动者碰到单位没按时发工资的情况,可以先跟单位商量,让他们赶紧把工资发了。要是商量没用,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劳动法规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也在提高,未来处理这类欠薪问题会更加高效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