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立案后追诉期过10年通常不会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始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是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这就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了。简单来说,只要司法机关立了案,犯罪嫌疑人还逃避的,不管过了多长时间,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因为追诉期过了就撤案。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但要是犯罪行为没被司法机关立案,并且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那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已经在追究的,要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时效期限和法定最高刑有关,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过了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要是二十年以后觉得必须追诉,得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建议:对于被害人,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避免错过追诉期限。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要抱有逃避就能躲过刑罚的侥幸心理,主动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