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撤诉,不同主体撤诉会有不同法律效果。
要是原告提出撤诉,法院准许后,案件的诉讼程序就终结了。同时,管辖权异议的审查程序也会结束,法院不会再对管辖权问题进行实质性的裁决。而且,原告之后还能就同一纠纷再次起诉,不过要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按照相关法规,原告撤诉的案件,诉讼费会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如果是被告提出撤诉,那被告之前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就不再审查,法院会接着按照原来的诉讼程序审理案件。被告撤回管辖权异议,就相当于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之后一般不能再以相同理由提管辖权异议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又想撤诉时,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做决定。因为一旦撤诉不当,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原告随意撤诉,之后过了诉讼时效再起诉可能就不受法院保护;被告随意撤回管辖权异议,之后发现受诉法院确实没管辖权,也没办法再以同样理由提异议了。所以,一定要权衡好撤诉对自己权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