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未经共同共有人许可抵押房屋的行为效力,要结合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同共有人用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没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无效。不过,要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却没提出异议,那就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抵押行为无效时,受损害的共有人能维护自己权益。可以先和抵押人、抵押权人协商,让他们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恢复房屋产权原状。要是协商没用,就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定抵押合同无效,撤销抵押登记。诉讼中,受损害共有人得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是共同共有,且抵押行为没经过自己同意。
要是抵押权人是善意取得,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抵押人没处分权,还办了抵押登记,那抵押权人可能取得抵押权。这时,受损害的共有人能向擅自抵押的共有人索赔,让对方承担抵押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