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业主觉得物业不作为就不想交物业费,其实一般情况下,这不能成为拒绝交物业费的法定理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有按约定向物业支付物业费的义务,只要物业依约和按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能以没接受或不需要服务为由拒付。
不过,要是物业严重不作为,像没及时维修房屋及配套设施、对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损害了业主权益,业主可以合法维权。首先,要收集物业不作为的证据,比如照片、视频、书面记录。然后,和物业沟通,让其限期整改。
要是物业在合理时间内没改善,业主可以找业主委员会,由其和物业协商或要求更换物业,也能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如果这些办法都行不通,业主可以起诉,要求物业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但在法院没判决减免物业费前,别直接拒交,不然可能被物业起诉,还得付违约金。业主遇到这类问题,最好按法定程序来,该维权维权,也别随意拒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