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租父母房子,离婚之后要追讨租金,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有明确的租赁合同,而且租赁关系是真实合法的,那父母就可以按照合同去追要租金。从法律层面看,这种租赁关系是受《民法典》合同编保护的,父母作为房东,有权利要求租客支付租金。要是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租的房,那这个租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要还的债,离婚之后夫妻双方都有连带偿还的责任。父母可以向原来的夫妻两人追讨全部租金,其中一方支付之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再向另一方追回来。
2、要是没有书面合同,不过存在实际的租赁关系,比如子女确实住过,还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表明租金约定和支付情况,父母同样可以追要租金。父母可以先跟子女和他(她)的前配偶商量,把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确定下来。要是商量不成,父母就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这些证据包括房子使用情况的证明、租金支付的相关凭证等。法院会依据这些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定租金该给多少,由谁来承担。
3、要是离婚协议里对这笔租金有相关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办。要是约定由一方承担,父母就找这一方追要;要是协议里没提到,父母还是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家庭关系中经济往来的日益复杂,此类问题在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变化,父母和子女在处理租赁等经济关系时,规范书面合同和保存证据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