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追诉在不同法律关系下有不同的期限规定。
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违约责任纠纷,按照《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时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能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的时候开始算。不过,要是从权利受损那天起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就不会提供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
要是因为商品有缺陷,导致人身或者财产受到损害,从而追究侵权责任,同样也是三年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也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是谁造成损害的时候。但是要注意,因为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而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有缺陷的产品交付给第一个消费者满十年后就没了。不过,如果产品明示的安全使用期还没到,那就另当别论。
另外,在食品药品这类特殊商品领域,可能会适用特殊的法律规则。所以在处理商品追诉问题时,得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