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管辖权异议的流程如下: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向受诉法院交书面申请,写清楚异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先做形式审查,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比如是否在规定期间提出、是否是书面形式等。符合条件的申请,法院会受理;不符合的就裁定驳回。
法院受理后进入审查阶段,会进行实质审查。审查方式有多种,可能是书面审查,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来判断;也可能组织听证,让双方当事人陈述观点、提供证据并质证。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判断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
最后看处理结果,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认为异议不成立,就裁定驳回。当事人要是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查,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