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这些情形能变更孩子抚养费。
要是原定抚养费不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能要求增加。社会经济在发展,物价涨了,生活成本变高,原定抚养费满足不了孩子在当地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孩子就可以要求多给点抚养费。
孩子患病、上学,实际花费超过原定数额,也能变更。比如孩子生了大病要长期治疗,或者升学去了收费高的学校,费用大幅增加,这时就能要求调整抚养费。
有其他正当理由也能增加。像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失业、伤残,经济变差,没能力独自承担抚养费,而另一方有能力多支付,就可要求多给。
给付抚养费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没了经济来源,确实没能力按原协议或判决数额支付,而抚养孩子一方有抚养能力,能请求减少抚养费。
给付方因为违法犯罪被收监或劳动教养,没了经济能力,无力支付。等恢复自由有了收入,还是要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变更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