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大家都很关心责任怎么界定。其实,责任界定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做,他们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方式确定责任。
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几种。要是事故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这一方就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两方或多方都有过错,就根据他们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要是各方都没过错,属于意外情况,那各方都无责任;要是一方是故意造成事故的,那其他方无责任。
举两个例子,追尾事故中,要是后车没保持安全距离,通常后车要担全部责任;两车转弯时撞在了一起,如果双方都有违规行为,可能就会判定为同等责任。
要是当事人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里要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