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婚姻赔偿责任主要说的就是离婚损害赔偿。简单来说,要是因为某些情况导致离婚,没过错的那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给损害赔偿的。
具体有哪些情况呢?第一种是重婚,就是已经有了配偶,还和别人结婚,这明显是对婚姻不忠诚。第二种是和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按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一起生活。第三种是实施家庭暴力,家里人之间动手打人、捆绑、残害、限制自由,或者经常骂人、恐吓,对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伤害。第四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就是那种持续、经常发生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来有照顾义务却不管。第五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灵活的规定,像一方赌博、吸毒,怎么劝都不改,严重影响婚姻的情况都算。
要是想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如果没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就得和离婚诉讼一起提。要是没过错的一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后再单独起诉。而且这个赔偿,不光有物质方面的,精神上受到伤害也能要求赔偿。
法律建议就是,遇到上面这些情况,无过错方要注意收集证据,像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这样在申请赔偿的时候才能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