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纠纷里,谅解书是个重要的东西。它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达谅解的书面凭证,简单说就是表达了一种宽容的想法。而谅解书一般情况下是能撤回的,不过得看具体情形判断效力。
因为谅解书表达的是被害人一方的意思,要是做出谅解表示后,被害人真心想撤回,理论上是没问题的。在实际司法操作里,如果谅解书交到了司法机关,可案件还没最终判决,被害人就可以跟司法机关说要撤回。这时司法机关会重新考虑这个情况,不会再把谅解当成从轻量刑的依据了。
可要是案件已经审判完,判决也生效执行了,这时候撤回谅解书,一般不会改变原判决结果。毕竟判决是综合好多因素决定的,生效判决有稳定性和权威性。
这里要提醒的是,撤回谅解书得有合理正当的理由,比如之前的谅解是被胁迫或者被欺骗才做出的。要是随意撤回,那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司法机关也可能不认可。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签谅解书前要想清楚。要是之后想撤回,得先确定案件到哪个阶段了,再准备好合理的撤回理由,及时跟司法机关沟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