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奸案里,要是检察院觉得证据不够,会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来处理。
在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如果发现证据不足,达不到逮捕的标准,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这时,公安机关得马上释放被拘留的人,或者把强制措施改成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要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把案子退回公安机关,让他们补充侦查;二是自己进行侦查。不过补充侦查最多两次,而且每次不能超过一个月。第一次补充侦查后,如果证据还是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要是经过二次补充侦查,证据依旧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那就必须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被不起诉的人还在押,要马上释放。
要是被害人对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满意,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七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过申诉,直接去法院起诉。
要是公安机关觉得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复议。如果复议意见没被接受,还能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