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时,管辖法院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要是遇到一般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这里的公司住所地,指的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要是没办法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那就以公司注册地或者登记地当作住所地。
在合同纠纷里,如果当事人签订了书面协议,是可以在协议里选择管辖法院的。可以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不过,选择时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有些案件属于专属管辖,法律对此有特殊规定。比如说,因为不动产纠纷起诉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产生纠纷起诉的,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纠纷起诉的,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另外,级别管辖会按照案件性质、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把一审案件分给不同级别的法院处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像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会由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