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借款纠纷开庭之后,就不能再就同一借款事实去法院起诉了。这是因为民事诉讼里有“一事不再理”原则。简单讲,如果当事人已经就某个事项提起了诉讼,不管是在诉讼过程中,还是裁判生效之后又再次起诉,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这三个条件分别是: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一样;诉讼涉及的东西一样;诉讼请求一样,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有新的事实、证据,或者出现了新的诉讼请求,那就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举个例子,要是发现对方有新的违约行为,或者有新的证据能证明借款金额跟之前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下可以重新起诉,也可以在原来的诉讼里通过变更诉讼请求等办法来解决。
要是你对诉讼程序不太清楚,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去问法院,也可以找律师帮你看看,根据你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判断能不能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