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盗窃案后,到移交检察院的时间并不确定,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先说一般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要是觉得需要逮捕他,得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要是有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1到4天。要是犯罪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那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天。而检察院要在7天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超过2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侦查完,经过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像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前面规定的期限满了还没侦查完的,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能再延长2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面的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延长2个月。
等侦查结束了,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实、充分,就会写出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和证据一起移交给同级检察院,让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