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常提到的误工费,其实在法律上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
要是农民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照他们原来的工资待遇,按月给他们发钱。这里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一般是指工伤前十二个月在单位的平均工资待遇。要是工作还不满十二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待遇来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十二个月。要是受伤的情况比较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能适当延长时间的,但延长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原来发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停了,之后会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结束了还需要治疗,工伤医疗待遇还是能继续享受的。
另外,如果工伤的农民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护理,那单位就得负责安排人护理。但要是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农民工也别慌。可以先跟单位好好商量,要是商量不行,就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