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过,要是胎儿娩出时是死体,那其民事权利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要是胎儿出生就死亡,原本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该胎儿不能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这部分遗产就按遗嘱分配;若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总体而言,由于胎儿出生即死亡,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所保留的遗产会按照正常的法定或遗嘱继承规则,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并非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遇到这类情况,建议仔细查看被继承人是否有遗嘱,按照相应规则处理遗产,若有争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