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待遇确定要根据不同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
先说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得去和工伤保险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要是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支付。还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有伙食补助费。要是经过医疗机构出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也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也有规定。职工因为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治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福利不变,单位要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能适当延长的。
如果工伤职工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了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待遇不同。像一级至四级伤残,会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要安排合适工作,实在安排不了,单位要按月发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如果职工因工死亡,他的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