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得依具体情况判断。法律规定,承包人对自己施工建设的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要是另一栋楼是由该承包人实际施工,且建设工程价款没支付,通常这栋楼在建设工程优先权范围内。可要是这栋楼不是主张优先权的承包人施工的,那一般不在其优先权范围内。
即便楼是承包人施工的,若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像公益性质工程,就不能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且,当事人对工程价款有争议、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等情况,也会影响建设工程优先权实现。要是存在分包、转包情形,得进一步审查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主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所以,要准确判断另一栋楼是否在建设工程优先权范围内,得结合详细施工情况、合同约定等证据综合认定。建议承包人留存好施工相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等,一旦发生争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