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遇到起诉时,赔偿怎么分担得看具体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事儿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因为公司经营方面的事儿被起诉,一般按照有限责任原则来。啥意思呢?就是如果股东已经实实在在出了资,也没乱用股东权利和法人独立地位,那通常是公司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呢,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公司债务负责就行,不用额外再分担赔偿。打个比方,公司欠了钱被起诉,只要股东该出的钱都出了,没有搞那些不正当的事儿,就不会让股东再从自己腰包里多掏钱。
要是股东自己有过错,像出资没出够、把出资抽走了,或者乱用股东权利损害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因为这些被起诉,那有过错的股东就得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要是两个股东都有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赔偿。比如说一个股东错得比较严重,占了70%的过错程度,另一个股东占30%,那赔偿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股东针对特定事项做了保证,约定要承担连带责任,那债权人可以要求随便哪个股东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个股东承担完责任之后,可以根据事先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另一个股东去追偿。
给股东们提个实用的建议,平时一定要合法合规地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别滥用股东权利。在做保证等连带责任约定的时候,要慎重考虑,把相关的权利义务在合同里写清楚,这样才能在遇到起诉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