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以赌为业只看赌博累计金额,其实不是这样。以赌为业指的是,赌博所得是一个人主要的生活开销或者挥霍的钱。
在赌博金额认定上,治安和刑事层面是不一样的。在治安管理里,参与赌博且赌资较大的人会受到处罚。不过,法律没说“赌资较大”到底是多少,一般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来定,比如有的地方就规定,个人赌资几百元以上就算赌资较大。
在刑事层面,为了赚钱而聚众赌博,或者以赌为业的,会构成赌博罪。目前没有专门针对“以赌为业”累计金额的标准,但相关司法解释对聚众赌博金额有规定,像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到一定数额,或者赌资累计到一定额度等,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判案时,认定以赌为业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赌博的频率、在赌博上花的精力,还有经济来源是不是主要靠赌博等。就算一个人赌博累计金额没达到某些标准,但他长期频繁赌博,又不做正经工作,把赌博收入当成主要开支,也可能被认定是以赌为业。远离赌博,守护好自己的生活和财产,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