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过期商品一般被认定为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需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
欺诈属于故意行为,目的是让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商家作为商品销售者,有责任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也该清楚商品的有效期,要及时下架过期商品。当商家售卖过期商品时,能推断出其明知商品情况,却还是卖给消费者,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时购买,这种行为符合欺诈特征,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后有维权途径。可根据上述法律,要求商家赔偿。通常增加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要是和商家协商不成功,消费者可以找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帮忙,也能通过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