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时,顺带解决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物质损失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几种情况能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要有已成立的刑事诉讼。只有刑事诉讼存在,才能有附带民事诉讼。要是刑事诉讼不成立,被害人只能通过单独民事诉讼来主张赔偿。
被害人得有物质损失。这种损失须是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像人身伤害带来的医疗费、误工费,财产被损坏的经济损失等。精神损失通常不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内。
被害人物质损失和被告人犯罪行为得有因果关系,也就是犯罪行为得是物质损失的直接原因。
附带民事诉讼要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若一审判决宣告前没提,就不能再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但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