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提供作案工具,一般来说不会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认定犯罪要求主观和客观相统一。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得有故意或者过失这样的心理状况;客观上,得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要是真不知情,既没有犯罪故意,也没有过失,那就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证明自己不知情,这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司法机关会综合很多因素做出判断,像提供工具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案件当事人的关系,还有有没有异常情况等。
要是被司法机关调查,得积极配合,把提供工具的经过和当时的具体情况如实地说出来,并且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的证言等。要是最后被认定确实不知情,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不过可能要作为案件的证人配合调查。另外,如果因为你提供工具,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虽然没有刑事责任,但根据公平原则,可能得承担一定的民事补偿责任。